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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定盈余公积-法定盈余公积提取比例是多少

可可 2024-12-21 初级会计 36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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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国公司法规定的法定盈余公积金用途有

1、法定盈余公积的主要用途如下: 弥补公司的亏损。当一家企业发生较大亏损时,那么可以使用盈余公积来弥补公司产生的亏损。弥补公司的亏损有三种方法,分别是使用以前年度税前利润,使用以后年度税后利润,或者使用盈余公积金。

2、法定盈余公积的用途:弥补公司亏损:企业发生的年度亏损,应由企业自行弥补。弥补渠道有:以前年度税前利润、以后年度税后利润、盈余公积金。扩大公司生产经营:转增资本后,所留有的该资本公积金不得少于注册资本的25%。

3、根据我国《公司法》及相关法律、法规的规定,公司法定公积金的用途主要是弥补亏损和转增公司资本。在弥补公司亏损时,一般应先用法定盈余公积金,不足时再使用资本公积金。

4、法定公积金的主要用途有哪些法定公积金主要有以下用途:(1)扩大公司生产经营规模;(2)用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;(3)用于弥补公司的损失;(4)提高公司信用,防止意外损失。

5、用于转增资本。盈余公积转增资本,公司制企业由董事会决定,按投资者原有持股比例转增,并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;国有企业由经理办公会决定,报主管财政机关备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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